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部委局《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厅委办《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粤委农办〔2020〕30号)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的办法》(粤农规 〔2018〕6号)等文件精神,培育示范典型,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送审稿)》。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我局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邮箱:ss369aas456@126.com或可通过信函邮寄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科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 文权胜 联系电话: (0759)32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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