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4〕32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9号)及省耕地肥料总站《关于做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农耕肥〔2014〕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土壤肥料专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土肥工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统计报表工作制度,准确、及时采集和上报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认真做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确保在3月15日前完成数据上报。
二、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数据上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的方式进行。各地直接登录农业部“金农工程”系统填报各自采集的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数据。农业部“金农工程”系统访问地址为:,用户名为“cjtf 行政区划编码(即当地身份证前6位数字)”,初始密码为“123456”。
三、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报表年报、月报制度。其中,表1至表10为年报,每年3月1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数据填报;表11和表12为月报,每月8日前完成上个月数据的填报。门市肥料信息实行月报和关键农时上报制度,其中,国家级门市肥料信息点徐闻县每月采集的门市肥料信息为月报,每月8日前完成数据填报;春耕、夏播和秋冬种主要作物施肥量调查为关键农时上报,分别于每年的5月5日、9月5日、11月5日前完成数据填报。
四、缺报2010、2011、2012年度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数据的县(市、区),在上报2013年度统计数据的同时,必须补报这三年度的统计数据。
五、各地在填报数据时,必须注意数据单位与填报系统单位的一致性,避免出现逻辑错误,保证上报数据的质量。
联 系 人:陈明彪 电话/传真:3220060 邮箱地址:
湛江市农业局
2014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