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2〕239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工
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湛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
解仲裁员培训工作计划(2012—2015)》(以下简称《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
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局经管科。
联系人:张燕芳
电 话:3220030
邮 箱:
湛江市农业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