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2〕238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县纠风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纠风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
和《国家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的通知》(农经发〔2012〕4号)文
件精神,进一步减轻我市农民负担,落实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经研究,决定在12月下旬开展2012年
度全市农民负担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文件贯彻落
实情况。
(二)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生猪屠宰、殡葬等领域收
费情况和各种惠农补贴补偿款落实情况以及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情况。是否有违规向农民、
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现象和“搭车”收费。
(三)落实减负制度,保障农民权益情况。重点检查涉及农民收费文件“审核制”情况,落实涉农税
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情况,落实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情况。
(四)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落实情况。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尊重农民意愿,按国务院和省的
规定规范标准和程序筹资筹劳行为,是否存在包办代替、强迫干预农民筹资筹劳行为。
(五)农民种粮、农机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六)农民负担监测点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式
听取县(市、区)汇报,县(市、区)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乡镇,进村入户听
取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反映,召开村干部和农民代表座谈会听取他
们的意见,查看有关资料。
三、检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组从市农业局、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联系电话:3220030 联系人:梁 军
湛江市农业局 湛江市纠风办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